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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限有法定上限吗?

2024年3月28日  广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rsshls.com/
导读:竞业限制期限是有法定上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期限有法定上限吗?

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者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为了平衡劳动者的职业自由权,劳动法规定了竞业限制期限的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超过该期限的部分,即使写在合同中,也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公司能否单方面增加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通常用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必须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并且应当对劳动者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一旦合同签订,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公司不能单方面增加竞业限制的范围或条件。

竞业限制的设置需要遵循公平原则,不能过分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如果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单方面增加竞业限制,这可能被视为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因为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同意新的限制。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增加的竞业限制,公司无权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司不能单方面增加竞业限制,任何修改都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公司试图单方面增加竞业限制,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能寻求法律救济。

对于竞业限制期限,法律规定是不得超过两年,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同时也确保了企业利益的合理保护。企业在设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遵守这一上限,否则可能面临相关条款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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